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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者争取合法权益的五条途径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三十四条,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,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:
1、及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,争取在自愿原则下获得双方共同认可的处理意见;
2、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;请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专线!
3、如协商未果,可向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;(张家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:0744-8380193)
4、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,提请仲裁机关仲裁;
5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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